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法律规范公司反洗钱客户分类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根据一定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对客户在洗钱方面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活动。第三条 公司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基础上,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第四条 公司在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公司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时,应在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第五条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实行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实行简化的反洗钱措施。(二)全面性原则。除《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三)同一性原则。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给予同一客户在本公司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公司给予不同的风险等级。(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五)自主管理原则。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六)保密原则。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第六条 运营保障部职责:为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风险等级标识提供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控系统。第七条 监察稽核部职责:(一)会同相关部门讨论制订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