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公安局《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信访工作宣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大力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鲜亮特点、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巩固“化解信访问题人人有责、人人都是信访民警”的良好局面,增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提升群众工作的本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5 月中旬至 6 月中旬,相对集中 1 个月时间,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四、实施七项行动 1
开展《条例》学习培训
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做好示范引领
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扎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注重公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
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开展《条例》宣传
市局将选取优秀信访工作讲师,对全市民警、辅警进行专题培训
全市民警、辅警通过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自学
市警察训练基地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好《条例》,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