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力量,削减自然灾难、生产事故、突发大事所致伤亡,树立友爱互助的社会风气,依据省红十字会《关于实施市 2024 年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 2024 年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任务 全镇初级抢救员培训 50 人,普及性抢救培训 500 人。 二、培训对象 本镇区域内的学校师生、社区居民、重点行业相关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志愿者等。 三、培训时间 2024 年 5—6 月。 四、培训内容 初级抢救培训参训人员须完成中国红十字会初级抢救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抢救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市红十字会发放《初级抢救培训合格证》,成为初级抢救员。普及性抢救培训为学问讲座和技能操作,使受训者把握基本抢救学问和技能,不发证。 五、项目进度 第一阶段〔4 月〕:动员阶段。 其次阶段〔5 月〕:全面推动阶段。镇红十字会统筹支配,全面开展应急抢救学问普及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6 月〕:总结阶段。镇红十字会全面总结今年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项目实施状况,并将完成状况上报。 六、组织保障 镇成立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公益性应急抢救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红十字会内下设办公室,详细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市卫生局负责为培训工作供应师资和技术支持。镇政府组织人员参加普及性抢救培训,并供应培训场地。镇区各学校组织辖区内学校师生、校车驾驶员参加培训。各村〔居〕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村居民等参加应急抢救学问培训。 七、有关要求 省政府将“实施公益性应急抢救百万培训项目”列入今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列入对各县市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镇统一部署,细心组织、法律规范实施、有序推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