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手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先收后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分灶吃饭、分别登记〃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分公司根据财务部门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的资金支付计划统一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支付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预算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责任会计主要负责该办理项目税金缴纳、发票开具及资金回收手续,办理分公司、集团公司上交款项,登记该项目货币资金账簿,办理劳保统筹转账上交
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分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部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核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分公司应尽量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