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一、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 服务要求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费、工具耗材费、工具维修费及垃圾房(池)周边清理费、机械折旧费、劳动保护费、合理利润、税金及依照有关法规涉及的保障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包干。除招标范围更改,服务期间内,清扫保洁范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按实际费用予以增减。 2、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则可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 清运要求 1、将各村垃圾房(池)内的垃圾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垃圾运往规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倾倒。 2、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对各村的垃圾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别是对位于交通要道、居民集聚区附近的垃圾房(池)要增加清运频率,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对远离村庄垃圾量少的垃圾池可视情况适时清理,但要求至少每 23 天清运一次,是否需要清运的衡量标准是:一是垃圾房(池)内的垃圾不得溢出;二是垃圾房(池)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垃圾房面积的 1/3;三是检查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垃圾需要马上清理的情况时。 3、垃圾清运过程中,自觉将垃圾房(池)的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扫、清洗。 4、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开噪音扰民等现象,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与调度,要求在每天上午 10:00 和下午 4:00 前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登记和压缩处理。 5、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别情况,无条件服从街道的调配和安排。 3. 机械要求 1、密闭自卸式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车型小巧,容量控制在 3 立方以内,适用乡村道路。符合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装卸要求、车体洁净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开运输过程中的渗漏。 2、垃圾上车要参照垃圾房的特点,不得损坏垃圾房地面与房屋设施,垃圾清运上车后要将垃圾房周边的零星残留垃圾清理洁净。 3、根据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垃圾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配置二辆,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