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户承诺书 【承诺书】 篇一:农贸市场经营户承诺书 为了以实际行动遵守《农业生产资料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工商部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其它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本农资店承诺将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自觉学习《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监管制度及“农资经营示范店”和先进做法,按要求参加工商部门组织的经营技能培训,配合工商部门处理相关投诉,积极采纳农资电子监管模式。 二、不从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参加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经营;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主动把好农资商品进货质量关,根据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查验供货方的证照并建立进货台账;及时索要批次购货的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将化肥、种子和农药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制成一式三份的备案资料上报工商局经检队和辖区工商所备份。 四、仔细落实农资“一账通”监管制度。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法律规范填写“一账通”票据,虚心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力求使所填写的“一账通”票据做到购物人情况详细、产品流向清楚、票面干净、保存完好、查阅方便。 五、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违法违章发布农资产品广告;坚持实事求是,不在农资广告中随意夸大产品效用,不利用农资广告推销质次价高的农资商品。 六、遵守职业道德,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保持店面干净美观,商品陈列整齐;积极向工商、农业等部门举报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违章行为。 七、根据“农资经营示范店标准”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经营素养、落实“一账通”制度、把好上市农资质量,努力争创主体资格合法、服务措施安全、农资质量合格、制度落实到位、诚信服务良好的“农资经营示范店”。 承诺人:平县盈丰农贸有限公司 二 O 一 X 年二月十四日 篇二:农贸市场经营户承诺书 为确保本经营户组织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优质的要求,深化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法律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着对购买者负责、对自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