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第 1 篇: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化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常常深化科室,调查讨论,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化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
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化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实行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实行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