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5 篇 【篇一】 2024 年,县物价局全面贯彻党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市的价格决策部署及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进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一是推动环境服务价格改革,根据“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大化县城区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 1.00 元/吨调整为1.20 元/吨,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维持 1.00 元/吨不变。二是贯彻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三是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进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和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制定大化运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运价方案,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五是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推动我县车辆检测业务的落地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推动定价项目清单化。 根据《xx 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桂价费[2024]56号)要求,仔细梳理我县收费目录清单,确定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共计 26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44 项。制定并公布了《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总清单》、《大化瑶族自治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法律规范价格秩序。一是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国庆中秋期间,我局仔细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实行有效措施努力稳定物价:一是向公众告知举报途径和举报电话;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三是坚持值守制度,随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部署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要求,结合往年检查情况对比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