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2019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全县上下进一步坚定对标对表、聚焦聚力落实,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县2019年高质量脱贫摘帽,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苍溪实践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2019年工作重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目标绩效管理的原则第一条目标绩效管理原则
(一)对标对表,统筹设置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2344”发展方略,全面开展九项工作“大比武”,打赢—1—打好“四场硬仗”,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设置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激励鞭策作用,推动治蜀兴川苍溪实践再上新台阶,确保2019年我县高质量脱贫摘帽
(二)突出重点,鲜明导向
进一步鲜明目标导向,突出考评重点,围绕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对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考核,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在注重总量指标考核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质量效益指标的考核,着力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实绩,严实考核
进一步改进考评方式,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