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温补贴标准 最新合肥高温补贴标准 进入到 6 月份,合肥已经开启了小火炉模式,不少人将要在水深酷热的环境下工作。下面是为你细心编辑的最新合肥高温补贴标准,欢送阅读!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 6 到 8 月份,共 3 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 10 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推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 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顿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应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供应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 12333 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支配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到达 40℃以上时,应当停顿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到达 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支配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6 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 20、30、40 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 3 小时内,不得支配室外露天作业。 高温津贴不行用饮料代替 今年,安徽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照旧是 10 元/天。大家需要留意的是,饮料、凉茶都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 6 到 8 月份,共 3 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 10 元。推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