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的核算 (一)同城商品销售核算例:大连百货公司销售 29 吋康佳牌彩色电视机 100 台,每台 1450 元,货款总计 145000 元,增值税额 24650 元,价税合计 169650,收到转帐支票一张,存入银行
该批商品的进价为每台 1250 元
对上述业务,财会部门应作如下处理:① 收到支票时:借:银行存款 169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家电类 14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650② 结转销售商品成本时:(已售商品成本的结转既可逐日结转,也可定期结转
实际工作中,一般在月末一次计算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家电类 125000 贷:库存商品——家电类 异地商品销售核算 异地商品销售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纳“发货制”,货款的结算方式一般采纳托收承付结算或委托收款结算
例:大连百货公司 4 月 15 日销售给烟台五金公司 90 立升全自动冰箱 50 台,每台 1650 元,货款总计 82500 元,增值税额为 14025 元
代垫铁路运费 2400 元,发票及运单均已交开户行办理托收
4 月 25 日,接到开户行转来的收款通知,货款、增值税及代垫运费共计98925 元全部收妥入账
该批商品的进价为每台 1450 元
对上述业务,财会部门应作如下处理:①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办好铁路托运手续时:借:应收帐款——烟台五金公司 98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家电类 82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025 银行存款 2400② 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借:银行存款 98925 贷:应收帐款——烟台五金公司 98925③ 结转销售商品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家电类 72500 贷:库存商品——家电类 72500(三)直运商品销售的业务程序及其核算 1.概念:直运商品销售是指批发企业购进商品后,不经过本企业仓库储备,直接从供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