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稽查 第一节 增值税稽查的特点和纳税人划分的稽查一、增值税稽查的特点增值税属商品及劳务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纳税人在货物生产和流通或应税劳务中新增加的价值。增值税的稽查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稽查的环节多。其他产品〔商品〕及劳务税一般只稽查应税产品 (商品)工程的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主要是对销售环节的稽查,而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除稽查销售环节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外,还要稽查购进或转入货物的进项税额。此外,还要从进项税额中界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有关工程的税额,据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可见,不仅增值税的计算、稽查的环节多,而且它所涉及的财务处理环节也多。第二,发票管理难度大。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金制度,就是以货物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以发票扣税为手段,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分别核算,据以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方法。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销售产品(商品)时,均须根据规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增值税额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凡发票未注明税额的,以及所使用发票不符合规定或发票填写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抵扣税款。因此,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和保管各环节都涉及到税源的管理和稽查。第三,税金的核算、调整和处理比较复杂。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产品 (商品)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核算,也有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核算,还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交税金的核算销项税额的核算和调整,不同的业务又有不同的规定,销售货物一般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调整。自用产品〔商品〕一般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作为追加税金核算调整;进项税额的核算调整,既有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也有不准抵扣销项税额的,有关的规定及其调整处理比较复杂。 由此可见,对增值税的稽查较之其他商品及劳务税的稽查难度大得多。仔细查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交税金,既是增值税稽查的重点,也是增值税稽查的难点。二、增值税纳税人划分的稽查增值税的税收制度标准了纳税人的管理,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额计算、税款缴纳和会计处理等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对增值税进行税务稽查,必须首先对不同纳税人的划分进行稽查。(一) 一般纳税人划分的稽查对一般纳税人的划分,由主管税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