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学生年度鉴定表 有关学院、系: XX 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 XX 级本科生 100 人。根据助学金的实施意见,我校每年要向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并做出是否继续资助的鉴定。 请各有关学院、系做好本院、系受助学生 XX—XX 学年度的鉴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被停止 XX—XX 学年度的资助资格,空出的名额继续在同一学院同一年级使用,替补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学年鉴定表》。 1、在 XX—XX 学年有 2 门以上(含 2 门)必修课不及格; 2、在 XX—XX 学年受到校纪处分;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各有关学院、系在 11 月 22 日前将《学年鉴定表》(见附件)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 武汉大学受资助学生 XX—XX 学年鉴定表.doc 有关学院、系: XX 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 XX 级本科生 100 人。根据助学金的实施意见,我校每年要向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并做出是否继续资助的鉴定。 请各有关学院、系做好本院、系受助学生 XX—XX 学年度的鉴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被停止 XX—XX 学年度的资助资格,空出的名额继续在同一学院同一年级使用,替补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学年鉴定表》。 1、在 XX—XX 学年有 2 门以上(含 2 门)必修课不及格; 2、在 XX—XX 学年受到校纪处分;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各有关学院、系在 11 月 22 日前将《学年鉴定表》(见附件)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点击右键另存为) 武汉大学受资助学生 XX—XX 学年鉴定表.doc 有关学院、系: XX 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 XX 级本科生 100 人。根据助学金的实施意见,我校每年要向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并做出是否继续资助的鉴定。 请各有关学院、系做好本院、系受助学生 XX—XX 学年度的鉴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被停止 XX—XX 学年度的资助资格,空出的名额继续在同一学院同一年级使用,替补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学年鉴定表》。 1、在 XX—XX 学年有 2 门以上(含 2 门)必修课不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