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土壤污染防治 2024 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大兴区土壤污染防治 2024 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1目标任务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上。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区进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相关镇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区进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二、持续强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2严格源头管控严管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名录并公开,督促重点监管单位 6 月底前开展隐患排查,10 月底前开展自行监测。在其排污许可证中注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严查高、中风险企业。6 月底前,完成 2024 年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2 月底前,督促各企业完成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的新一轮隐患“再排查”。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严控重金属污染,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对全区土壤重点监督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土壤、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村庄、工业园区土壤监测。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3强化规划统筹严筛企业用地。完成 2024 年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纳入管理台账,掌握高风险地块的空间信息。年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合理规划用途。生态环境部门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信息共享给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将上述地块信息纳入“一张图”管理并适时更新,不宜将上述地块规划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持续推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4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对超过土壤风险筛选值的地块,依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主体设施设备未拆除等不具备调查条件的,督促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实行风险管控措施。年底前相关镇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拆除腾退地块在收回使用权前完成土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