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实施方案 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乡精准扶贫全覆盖的精神,使产业进展“一村一品一主体”项目惠及每个贫困户,让国家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帮助贫困户年年增加收入,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经支村委会讨论,报乡政府批准,决定实施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及合作社带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乔村有 4 个居民组,301 户 1300 人,拥有耕地 2450 亩,机井 5眼,党员 32 人,低保户 16 户 26 人,五保户 3 户。主导产业为苹果、玉米、小麦,另有少量、柿子树、桃等,苹果树面积约 700 亩,近两年新增核桃近 100 亩。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苹果种植收入和外出务工经商收入。根据我村产业实际和贫困户脱贫需求,进一步进展果树种植,提高果树管理水平。今年,县政府拨付我村产业进展资金 34 万元,用于建设 42KW 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的管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第一书记和村委主任担任,成员有支村委成员和贫困户代表组成,确实加强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每个贫困户最大程度的增加收入,得到实惠。 三、管理办法和措施 (一)光伏产业方面 1、村民委员会每年负责核对提供贫困户名单,并监管财政拨付的贫困户进展产业补助资金。每年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收益的具体分配方案。同时将村集体场所房顶用于光伏发电场地的建设,并以场地租赁的形式用以入股。 2、整合扶贫资金 34 万元,在村委会提供的场地上建设光伏电站(42W)。 3、光伏电站效益分配:光伏电站发电度数*0.85 元-税费-电站维护费(每年 1000 元)。在此基础上根据股份进行分配。 6 乔村民委员会要将扶贫产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7、贫困户的股金根据上级精神中途不能退出。贫困户脱贫三年后要转股给其他贫困户,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后,贫困户所占股金退回村集体进行重新分配。 (二)合作社带动方面 增强内生力,主体带动促脱贫。以村有带动主体为重点,加快建设“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建设。民生苹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以为农户提供统一科学法律规范的果树种植管理技术、带动农户销售苹果为主,同时为农户提供优质价廉的农药、化肥、果袋等农资产品,年可为乔村提供优质农资产品 6 万余元,带动销售苹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