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预防传染病 一、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管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法律规范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机制。 (一)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各学校应根据要求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应将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职责到位、检查到位,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制度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师生定期体检制度;教学场所通风与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即“四早”原则),学校需要建立由学生到老师、到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发现、疫情监控与报告机制。 1、学校应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学生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负责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日常工作和疫情报告工作。 2、学校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包括因病缺课登记等),随时了解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 3、学校应坚持实施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身体状况的监测。 (1)晨检应在学校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可疑传染病患者,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追查病因,老师或专职(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学校应根据传染病的不同类型,及时实行隔离、通知家长将病人送定点医院或在家隔离治疗等措施,以保证传染病不蔓延。 (4)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实行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应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和实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5)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疫情报告人在报告校领导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疫情。 (6)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