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增强老师反对庸俗化、保持纯洁性的自觉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两河镇中心学校老师反腐倡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1、仔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制工作机构健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教学工作同分解、同部署、同落实。 2、仔细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法律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3、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仔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5、仔细执行校务公开的规定,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对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校务公开的透明度。 6、重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继续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7、确保各类考试安全。对涉及自己职责的各类考试各负其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无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8、严禁老师节假日违规办班,有偿家教。 (二)强化和法律规范教育经费收支管理 1、各学校要制订和完善各项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狠抓监管,严格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2、深化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创建“零收费政策”活动为契机,从我做起,从本学校做起,实行有力措施杜绝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办学、违规收费、违规招生等现象。 3、一切教育经费收支必须使用财税票据并全部纳入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责任追究 对于未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教育进展造成较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