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l、凡是装备了教学仪器的学校,都要完成教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老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任务,努力做到使每个学生都有动手实验的机会。 2、学校每学年初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各年级教学进度,制定出本学年的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并以表格的形式印发给实验室和任课老师,由实验老师记录计划执行情况。 3、各任课老师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安排,将要做的实验提前通知实验老师,一般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实验提前三天。 4、实验老师应根据任课老师的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和材料。对一些复杂的实验,老师应先试做一遍,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5、在做学生实验前,老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实验时,老师应要求学生根据课本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地做好记录;对一些典型实验,重点、难点的实验结果和数据,实验老师应作记录,并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6、在完成课程标准规定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要积极制造条件,结合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7、每学年结束,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奖评,对实验教学开展得好的老师,应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