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 1 篇:工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厂的生产经营安全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法律规范化建设,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工厂的各项应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工厂的经营经营以及对工厂的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实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工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工厂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工厂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涝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性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信息类事件:主要包括报刊、媒体对工厂进行大量、集中的不实报道及负面新闻出; (五)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劳资纠纷、恶性上访等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 工厂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工厂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工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织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工厂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作息收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