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书 4 篇 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书 4 篇 在快速改变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使用的状况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
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
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关怀到有需要的伴侣
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书 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 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商定承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 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准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 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 1 年
土建工程为 1 年,钢结构工程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 7 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商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托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马上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当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
因承包人缘由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商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 14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