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亳州市经开区“2024.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2024 年 8 月 4 日 9 时 40 分左右,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市政污水管道疏通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320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2024 年 1 月 18 日,事故调查报告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24〕39 号),亳州市经开区“2024.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住建厅、亳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见附件 1),依据《亳州市经开区“2024.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亳州市政府树牢安全进展理念、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政管网养护维修安全监管、亳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和教育培训、亳州建工集团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主体责任 5 个方面内容,作为评估清单,在亳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实行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化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亳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关于亳州市经开区“2024.8.4”市政污水管网疏通工程较大事故处理批复意见的通知》(皖安监二〔2024〕10 号)印发后,省住建厅、亳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比各自职责,仔细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对 2 名涉嫌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追究刑责,对 1 个事故责任单位和 5 名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罚款,对 4 名政府部门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对 2 个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理。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追究除 2 名政府工作人员因检察机关介入进入司法程序外,其余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见附件 2)。 (二)省住建厅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市政管网检修疏浚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2024 年 8 月 7 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亳州“8.4”市政管网检修疏浚气体中毒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