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监管状况通告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标准劳务发包承包行为,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宽敞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展,我局严格执行?市区建立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 号〕文件,现将年第三季度开展劳务管理的有关状况通报如下: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状况 依据建〔〕26 号文件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立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 5 日前向区建立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工程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根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仔细执行文件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准时、不完好。第三季度我区在建工程 68 个,共有 32 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50 个工程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5 个工程超时递交,4 个工程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屡次督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在准时递交的 50 个工程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 10 个工程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好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状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状况 我局于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开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本季度检查启动差异化监管,对未按时报送报表、报表存在弄虚作假、工人投诉拖欠工资的工程重点抽查,检查了 15 个在建工程工程,涉及建立单位 13 家、施工单位 14 家、监理单位 11 家、劳务单位 14 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 14 份。 检查中觉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局部业主单位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立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局部施工企业未按月准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缺乏 20%〕,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局部工程存在工资表代签名、工资代领状况。 〔四〕局部劳务公司未对工人全员登记,局部工人工资仍由包工头支付。 〔五〕局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