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监管状况通告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标准劳务发包承包行为,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宽敞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展,我局严格执行
市区建立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建〔〕26 号〕文件,现将年第三季度开展劳务管理的有关状况通报如下: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状况 依据建〔〕26 号文件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
、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立局备案
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
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 5 日前向区建立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工程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根本信息材料
目前,多数企业能够仔细执行文件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准时、不完好
第三季度我区在建工程 68 个,共有 32 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50 个工程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5 个工程超时递交,4 个工程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屡次督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
在准时递交的 50 个工程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 10 个工程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好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状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状况 我局于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开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本季度检查启动差异化监管,对未按时报送报表、报表存在弄虚作假、工人投诉拖欠工资的工程重点抽查,检查了 15 个在建工程工程,涉及建立单位 13 家、施工单位 14 家、监理单位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