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4)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安全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工程施工许可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本镇范围内,凡从事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建筑、装修、装饰、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开工前首先到集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签订本责任书和签批建设工程申请书,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一书两证”。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落实意外事故损害保险。 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资质方可承揽工程;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根据规定进行施工操作,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在每次施工之前都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建设单位定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 四、严格根据集镇、村庄规划及建筑风格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建设施工。 五、严格禁止下列违规行为: 1、严禁不按图纸及建设风格建设。 2、严禁施工单位使用葫芦吊。 3、严禁占用人行道、街道及公路堆放建筑物料。 4、严禁在街道、公路上拉、蹬钢筋。 5、严禁违范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 六、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违规作业,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概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 镇人民政府: 各村委会、单位: 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