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调查报告文章标题: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调查报告 --声明:范文搜网(http://)原创文章!对于其他网站的抄袭行为我们将联合作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调查单位:XXX 局调查时间:XXX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15 日。笔者通过对 XXX 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实地调查,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如何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提出自己看法,笔者认为税收服务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税务机关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在更新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着力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围绕优化经济进展环境制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树立地税的新形象;有利于优化的进展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要在准确把握税收征纳特性的基础上,进展税收理论,转变治税观念,调整思维模式,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地税新形象。 一、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要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1、执法与服务的对立性。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是对立的,有着本质区别的。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所体现的一种特别的分配关系。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越大,纳税人履行的义务就相应地越多。税收执法是代表国家利益行使职权,而税收服务则是以为纳税人提供各项涉税服务为根本,两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致,但出发点不同。 2、执法与服务的统一性。从严管理、依法治税、制造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其本身就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税务部门尽可能地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征税成本,这是税收管理与税法的基本要求,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从根本上讲,两者又是完全统一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实现由单纯执法管理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通过完善服务机制、更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将执法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不得超越税收职权范围行事,又要在强调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税收管理手段越来越先进,特别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动,将极大地改变原有的征管模式和管理方式,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这对矛盾在这种条件下,将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