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红旗
落实分管领导:鲍硕峰 丁见杰 具体负责人:一年级:童小群(班主任) 丁艳芬二年级:汪义芳(班主任) 丁见杰三年级:佘 婷(班主任) 施清香四年级:张小波(班主任) 史 纲五年级:刘全科(班主任) 鲍硕峰六年级:占 静(班主任) 胡小雨学校心理咨询老师:佘婷石磴坳中心小学心理健康老师岗位职责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小学素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事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老师和兼职老师是开展这项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兼职)老师上岗,必须仔细执行本条例所提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讨论能力,积极加强自我的身心调节和自我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
一、基本责任
1.协助学校校长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进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发挥心理指导与顾问的作用
2.帮助学校全体学生在心理素养方面得到良好进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个性进展中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交往中的问题以及升学就业上的困惑,发挥心理辅导与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协助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共同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积极做好家庭心理健康指导,帮助家长、老师、学生之间进展良好的交往关系,发挥心理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调研和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学生面临各种心理危机时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完成学校布置的心理辅导专项任务,发挥心理讨论和促进的作用
二、基本任务
1.承担和开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能了解学生的兴趣、学习水平、爱好、能力以及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设计各种形式的适合于学生身心进展规律的心理活动训练,促进学生心理能力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