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室危险值报告制度一、“危险值”报告程序1.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发现“危险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险值”结果,并在《检查危险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险值”报告登记。2. 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在对病人检查过程中发现急、危、重病人出现危险症状应立即启动急诊急救应急预案,并与临床医生、护士联系,实行紧急抢救措施。二、“危险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心电图危险值报告范围:1. 心脏停搏2. 急性心肌缺血(ST 段明显升高或降低)3. 急性心肌损伤(T 波高耸、ST 段斜型抬高)4. 急性心肌梗死5. 致命性心率失常(1)心室扑动、颤抖(2)室性心动过速(3)多源性、ront 型室性早搏(4)频发室性早搏并 Q-T 间期延长(5)预激伴快速心房颤抖(6)心室率大于 180 次/分的心动过速(7)二度 11 型及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8)心室率小于 45 次/分的心动过缓(9)大于 2 秒的心室停搏 急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