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防腐作业安全措施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防腐作业安全措施1、总则1.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的精神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脱硫系统防腐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措施。1.2 本措施适用于 XXXX 所属电厂烟气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橡胶衬里和玻璃鳞片衬里防腐作业的安全管理。1.3 各项目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防腐设计和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遵照本措施,制订实施细则,经批准后执行。1.4 防腐作业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高空作业、中毒、着火等,各项作业应根据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5 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的有关要求。1.6 应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作业人员等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安全规程和本措施的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1.7 各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防腐工程的安全管理,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1.8 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措施及引用标准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上述要求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措施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措施。如发现有违反本措施及引用标准的行为,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1.9 在防腐作业前,项目单位组应组建专项安全监察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各项施工作业正常开展。1.10 原则上不允许在冬季施工,如果必须在冬季作业,应采用蒸汽采暖。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措施的引用而成为本措施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措施,然而,鼓励根据本措施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12942-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1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