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45 篇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4 篇 1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 60 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 3.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以下情况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1)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2)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对应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3)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转入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买受人及其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共同申请人原则上应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以上的所有申请条件,以下情况可除外: (一)共同申请人未缴存或未按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共同申请人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 65 周岁; (三)配偶不是住房买受人,但夫妻作出了共同承担债务的声明。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4 篇 2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__集团公司员工___,自__年 2 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4 篇 3 一、购买、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