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精选 6 篇)户口迁移申请书篇 1关于 2024 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切实做好 2024 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提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 2024 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保卫部门进行统一安排,各学院(部)团委要指派专人配合,协助保卫部门共同完成户口迁移任务
二、户籍迁移方法步骤(一)将户口迁至原籍的毕业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保卫处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所在市人事局盖章),到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
领取时间见《附表一》(工作单位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的毕业生须参看注意事项)
(二)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后,务必于当天到东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于一月内到迁往地落户
(三)因特别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须在补办时间到户政科办理,具体时间见《附表二》
(四)考入外校讨论生的,于 8 月 26 日至 8 月 28 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录用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户政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后,再到东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注意事项1、各学院(部)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应届毕业生
2、工作单位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的毕业生,除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外,还需提供上述城市人事局(北京、广州、深圳)或教委(天津)出具的审批手续方可到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对工作单位不予解决户口的、有更换工作单位意向的或工作单位不稳定的,为避开改迁,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需将本人户口迁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