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包销协议 房地产包销协议第 1 篇 甲方:昆山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桃花江路 1 号传真:0512-57723377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a 座“国际公寓”住宅的包销商。一层大堂及管理用房为 a 座全体业主共有,3—24 层为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本协议约定之包销,是指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签订包销包价格,以楼盘交盘时间为准。 第二条 销售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所约定包销房屋的包销基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万元。 在包销期限内,本项目销售超出基价部分的房款扣除税款后三日内付清给乙方。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 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为定金, —第 1页— 即人民币万元。 第 1 条 甲方楼盘到十八层支付人民币 2024 万元; 第 2 条 甲方楼盘到封顶支付人民币 2024 万元; 第 3 条 留万元人民币竣工结束,三天内付清。 第 4 条 甲方全力配合乙方按电子合同法律规范签订每个客户的合同,并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a 座“国际公寓”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xx 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号的“xx 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