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范本 1、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二〇〇一九年六月一九年六月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目名目录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根据、目的和原则 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4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15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9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支配 2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31 九、基金收益安排 37 十、基金信息披露 40 十一、基金费用 43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45 十三、基金有 2、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46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47 十五、禁止行为 50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2 十七、违约责任54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56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57 二十、其他事项 58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59 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 鉴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业 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明确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除非另有商定,《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上银将来生活敏捷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宅: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