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样本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样本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区分与一般商品房的买卖,买房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无法在房产登记中心进行预告登记。下面是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样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关怀。 篇(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样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欲将位于 安置房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坐落在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处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当,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 万(¥ 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如贴补合同差价由甲方承当,物业费等由乙方承当。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应在乙方购房款付清后,将商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全部。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商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他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商定进行。 1、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他手续之前,甲方应告知乙方,所须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甲方应当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甲方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根据商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到达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当逾期付款购房款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商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给乙方。 3、乙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 10 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承当一切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