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年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进展观为指南,以素养教育为核心,以区教育局《2024 年教育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让全体教职员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法律规范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从法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法律规范入学招生行为、法律规范收费行为、法律规范师德行为入手,进一步巩固上年度教育行风建设成果,使办学行为更加法律规范,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以较高的保教质量、法律规范的办学行为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幼儿园“四个法律规范”管理制度
2、进一步法律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四个法律规范”违规行为零投诉
3、争创区级“四个法律规范”管理先进园和市级“四个法律规范”管理先进园
4、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事故零报告
三、工作内容:1、法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关于课程计划的文件精神,开齐各类课程,开足课时,幼儿园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课程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严禁老师组织幼儿补课,课辅资料一律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在坚持幼儿自愿前提下实行市场运作,幼儿园和老师不得参加收费
三是严格控制班额,今年秋季继续严格根据市级一级园的标准限额招生,坚决抵制和取消超级大班
减轻老师教学负荷,提高教学效率
2、法律规范入学招生行为
今年秋季在教育局指导继续实行限额招生,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格控制非辖区儿童入我园就读
3、法律规范收费行为
幼儿园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关于一级园收费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收取教科书费、保杂费、伙食费
幼儿园不准任何人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法律规范师德行为
幼儿园严格执行《武汉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深化开展“双学”活动,严禁幼儿园老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园外办班,严禁体罚幼儿和卑视幼儿的现象发生,教育全体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