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XX 医院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 在医院集团领导及院领导的指导下,在科主任的协调下,组织带领康复科成员共同完成市残联所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教学和训练任务,为保证在训儿童在康复训练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一)XX 医院残疾儿童康复安全工作实行医院院长负责制
医院领导是该机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医院残疾儿童康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医院、科室和在训儿童的安全
(二)XX 医院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成立由医院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医院康复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将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XX 医院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儿童家长学习安全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
(四)XX 医院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对在训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指导家长配合机构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倡家长为孩子购买意外损害保险
二、接送安全制度 (一)家长送儿童进机构时,必须亲自把儿童交到康复治疗师手中,以防儿童走失
(二)负责接收儿童的康复治疗师要提前到岗,并在下班前将所有儿童送达接收人方可离院
(三)治疗师接收儿童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要仔细记录,以防遗忘
(四)督促家长严格按作息时间接儿童,如遇特别情况,需提前接走儿童的,必须经机构经治康复治疗师允许并履行签字手续
(五)儿童离开机构时要严格执行接收人签字制度
康复治疗师要帮助儿童做好准备,并亲自把儿童交给家长
如有代接儿童的,必须与家长电话确认,再由来者签字,方可将儿童接走
三、康复训练活动安全制度 (一)康复治疗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儿童在康复治疗期间的安全
(二)康复治疗师必须尊重儿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