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南宁市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租方(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 17 号 电话: 传真: 邮编:53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施工升降机的概况1、施工升降机型号:南宁工建公司生产的 SC200/200 型施工升降机 壹 台(产品编号: ),整机机件齐全,机况良好。2、施工升降机结构型式: 预埋地脚螺栓固定式 3、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 4、使用施工场地名称: 5、施工场地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甲方安装验收合格书面交付乙方使用经乙方确认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1、施工升降机租金(月):施工升降机租金采纳月包干形式,安装总高度以内的每月每台租金为 元/月·台(¥ 元/月·台)。施工升降机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结算一次。2、施工升降机机组人员酬劳(月):(1)施工升降机机组人员酬劳采纳月包干形式[每台每月 元正(¥ 元/月·台)];。甲方负责聘用并配备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上岗证的施工升降机司机三名,提供 24小时全天候优质服务。(注:机组人员的酬劳包含: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资、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费、奖金、劳保、社保、生活费等各种福利待遇)。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结算一次,于次月 10 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3、乙方施工场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4、乙方施工场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时,租金不计。第四条:设备进退场及结算付款方式1、进退场安装拆除费:(费用总包干: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装总高度以内的安装和拆卸、顶升、附墙杆件安装、附墙杆件和地脚螺栓材料费、施工升降机检测费及施工升降机吊装、运输等安装拆除一切费用)¥ 元/台。合同签订施工升降机进场安装完毕,甲方书面交付乙方使用后 5 天内由乙 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升降机进退场费税务发票给乙方。2、施工升降机从进场安装检验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确认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为计算租金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收,每天按 元/台(¥ 台·天)计算。3、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