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占地补偿协议甲方:乙方:甲方因 项目需求。需临时占用乙方的经济农作物用地,并在该农作物用地下敷设给水管线,保障村民的生活用水。因此,为切实保护农民和村集体的切身利益,合理补偿受工程建设影响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确保给水管道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管道施工范围的地块现状和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补偿协议:一、补偿范围及占地用途1、补偿范围: 农田地段,即甲方给水管道施工图纸 的施工范围内,长度 m、宽度 m,面积共 m2,约合 亩水田。2、占地用途:管材管件堆放安装、施工临时道路、管槽开挖回填施工等。二、补偿费用、付款方法及用途甲方将按 赔偿标准,一次性给予乙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费用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该费用包括:原经济作物种植成本与种植者收入损失,乙方协调地块临时占用事务、管道施工期种植影响等所有补偿费用;该费用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乙方包干使用于:(1)地块内经济作物所有者的种植成本与收入损失补偿;(2)管道施工期村民无法正常种植的损失补偿;(3)乙方协调地块临时占用事务费用,以及与地块占用有关的其他各种补偿等。三、双方权利与责任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占地补偿范围内自主从事管道工程施工各种活动。对地块范围内的各种经济作物享有处置权,甲方应尽快完成对占地补偿范围的管道施工,对施工范围内受损的排灌渠道应及时修复。2、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用。3、本协方项下的补偿费由乙方自行按补偿用途分配并包干使用,甲方不予干预、不再支付其他补偿费用。4、乙方应法律规范、完善补偿费的支付使用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并保留相关的票据凭证、证明资料以供有关部门或机构检查。5、乙方收到补偿款后,应及时向受影响村民支付补偿费用,并理妥相关民事协调解决等事项,确保不产生任何地地使用纠纷。6、在管道施工完成之前,若出现村民在管道施工范围内突击种植作物或阻挠施工等情况的,乙方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协调解决,以确保管道施工不受任何干扰或影响。四、本补偿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均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和约束力,双方均不行以任何籍口终止执行,也不得以任何原因产生新的补偿问题。五、本补偿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执行过程接受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