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 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有效地控制各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法律规范》的要求,结合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建立处置机构 成立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统一由县卫生局领导下,开展防控工作
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下设传染病处置组、流调组、监测组、检验组、消毒组、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
职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与各疫情处置小组及其他部门工作联系,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收集通报疫情,协调交通工具: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防控措施,疫情监测及指导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购置、储备、发放疫情控制所需医疗器械、药品物质;进行健康预防宣传等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一)目的 法律规范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决策时提供参考信息,以快速对传染病疫情做出反应和处理
(二)内容与方法 l、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景区出现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及包虫收发病例; (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发生死亡,或在以往非流行地区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疫情
2、报告主要项目 传染病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症、发病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原因、实行措施、现状和趋势等
3、报告方法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均应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初步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从疫情网络系统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及时做出进程报告;特别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应按上级要求,增加进程报告频次
(4)结案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完结后,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