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服务业统计工作已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及统计调查报告制度,为落实省市部门要求,切实加强我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提高熟悉,加强领导 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精确和准时反映、监测服务业进展状况,是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进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成立由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区长为召集人、区统计局为牵头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把服务业统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突出重点,主动应变 各单位要主动适应统计组织方式、工作分工、统计范围、统计内容、工作流程等多方面的改变,创新思维,勇于实践,不断总结阅历教训,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在服务业进展中的作用。区统计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广泛应用网上直报技术,实现统计方法向现代方式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大行业统计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统计范围由系统内向全行业转变,统计内容由业务为主向业务统计与财务统计相结合转变。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我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由区统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苏家屯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区级部门分工一览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切实推动行业进展的角度动身,明确各行业的部门分工。分工中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有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由相应部门对口负责;二是无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服务业局〔或职能相近的部门〕共同承当,区服务业局〔或职能相近的部门〕承当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加大力度,强化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要求,在人员、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应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横向有人抓、纵向有人管,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当完成。服务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将在深化调研基础上赐予保障并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