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总结 水利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总结 自治州水利局扎实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现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博州人常办发〔2024〕28 号)要求,就自治州水利局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㈠开展饮用水保护 1
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024 年 6 月 1 日,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博州对阿拉山口江巴斯水库水源地完成铁丝围栏、界标及标示标牌的设立工作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全州现有农村饮水安全水厂 124 座,其中由供水站集中管理供水工程 27 处,供水受益人口 16
4217 万人;村队自管供水点 97 处,供水受益人口 6
9857 万人,自来水普及率(即入户率)达到 95%以上
其中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14 座(含备用水源 2 座),水源地坐标已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目前,千吨万人水源地的标识标牌已完成,隔离设施已完成,水源地以及保护区内还有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居民房屋等未得到处理,界桩还未设置
持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通知》,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监控点位布置,及时准确掌握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
要将水质检测工作列入专项财政局预算,充分发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检测中心作用,确保各水源地每半年至少取样检测 1 次,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
目前,各县市水利部门已着手开始 2024 年上半年水源地采样及检测工作
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
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在完成 2024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 2024 年“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