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甲方: 中建一局 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晟金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特制订本协议
施工部位及内容: 北京 长乐宝苑二期 AB 区工程 TH 户型室内精装修 甲方消防管理责任人: 消防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管理责任人: 消防管理人员: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公安部、北京市消防局及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2、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以确保安全生产为中心,仔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施工水平,杜绝火灾事故
第二条:甲方责任1、甲方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和要求,并对乙方行使施工管理职能,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执行国家、北京市及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章指挥
2、甲方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督乙方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落实
3、甲方根据要求行使安全管理职能时,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罚款、甚至停工
如乙方不按期整改或交纳罚款,甲方有权加倍罚款,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全面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和施工防火的管理维护工作
2、乙方应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对自有全部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对不遵守有关条例、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
3、乙方必须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必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消防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消防资料进行整理
5、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工作,确保齐全有效
非火情严禁动用消防器材
6、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必须得到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