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太原市台骀山景区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力行业平安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平安形势稳定,结合市安委办《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市电力生产企业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确定自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在全区开展电力行业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孙春兰等国务院领导和省市两级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实行单位自查、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平安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平安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扎实推动消防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水平,严防重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区能源局成立全区电力生产企业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区能源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电力科,主任由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时间支配及阶段划分 〔一〕时间支配 即日起至 12 月 30 日 〔二〕阶段划分 1.动员部署,自查自改(10 月 31 日前)。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专项整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动员,广泛发动,将工作责任明确到详细岗位和人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填写《电力生产企业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自查状况表》〔附件 1〕,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彻底整改隐患。 2.深化检查,集中整治(10 月 31 日至 12 月 1 日)。各企业根据工作方案,细心组织,认真实施,准时发觉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觉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3.实地督查,稳固提高(12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届时,区局将实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化开展督查检查。组织检查考评,总结阅历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重点内容 〔一〕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