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 10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三项法律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 698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三项法律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J149—90 为国家标准。自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3—82 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法律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 年 12 月 30 日 修订说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法律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原法律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三章和两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根据我国电力工业进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 50kv 的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使本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由 330kv 扩大到 500kv 及以下。 2由于油浸电抗器在 3320kv 及 500kv 系统中大量采纳,故将油浸电抗器的相关内容纳入本法律规范内。 3充实了对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的有关要求,例如:运输过程中安装冲击记录仪,充气运输的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气体补充和压力监视;排氮、注油后的静置、热油循环等。 4根据各地的反映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参照了苏联的有关标准,将器身检查允许露空时间作了适当的修改,较以前的规定稍为灵活。 5根据国外引进设备的安装经验,并参照了国外的有关标准,补充了变压器、电抗器绝缘是否受潮的新的检测方法。 6其它有关条文的部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