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2024001 号)编号:合第(2024) 001 号 清流县龙郡首府小区 5# 楼及南区地下室、北区地下室 工程白蚁预防合同工程名称:清流县龙郡首府小区 5# 楼及南区地下室、北区地 下室 工程发 包 人: 三明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三明市传芳白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白 蚁 预 防 合 同一 总 则第一条合同双方发包单位(下称甲方) 三明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下称乙方)三明市传芳白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城市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32 号令)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费按(闽价字〔2024〕572 号)的标准,关于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实施白蚁防治,双方就清流县龙郡首府小区 5# 楼及南区地下室、北区地下室 工程 项目的白蚁预防服务,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清流县龙郡首府小区 5# 楼及南区地下室、北区地下室 工程,建筑总面积:㎡( 5# 楼建筑面积:㎡ , 北区地下室建筑面积: ㎡,南区地下室:㎡)2、工程地点: 清流县城南村丁芯窠 3、幢数: 1 层数: 18 4、施工范围: 全 面 防 治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年
7、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通过、包总造价的总承包方式
第三条施工技术方案根据审核通过的的施工方案执行
第四条白蚁预防工程按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制订白蚁预防施工方案
二 双 方 权 利 义 务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建筑工程报建施工图批准出后,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2、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 ,负责合同履行
对白蚁防治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变更、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