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情况汇报一、2024 年工作完成情况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征缴和待遇支付相关工作。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截止 2024 年 12 月,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7.51 万人,完成年度任务(7.15 万人)的 105%;失业保险参保 4.98 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45 万人)的 111.9%;工伤保险参保 4.98 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3 万人)的 109.9%。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截止 2024 年 12 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参保人数完成28364 人,其中正常参保人数完成 12194 人,享受待遇人数为 16170人。待遇享受人数发放率为 100%,正常参保人数中续保缴费人数为10404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116.9%。根据居保扶贫相关政策,我区为 2414 名特别困难群体人员代缴年度保费,共计代缴金额 24.14 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区社保中心在前期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清算等工作后,继续深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工作。我区 2024 年 10 月后退休人数为 283 人,已完成养老金申领表系统审核 274 人,其中已按新办法计发待遇人数 231 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106 家单位均已完成 2024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四)积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政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要求,区社保中心严格根据上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社会保险单位费率降低有关工作,根据规定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 19%降至 16%(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降率的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相关政策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在市级统一部署下已全部落实到位。 (五)扎实开展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健康进展,根据上级要求,区社保中心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全面开展 2024 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对符合失业金返还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 2024 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费用)的50%计算标准予以兑现返还。截止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