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协议书甲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普济仁华颐养院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 40 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者):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现住所地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法律规范,遵从普济仁华会员制/非会员制章程,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入住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不约定有效期限,若无本合同终止情况或合同终止条款的出现,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提供“管家式”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根据乙方入住时的体检报告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
并根据乙方入住期间上述变化,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更变护理等级,调整入住时的房间和床位
3、根据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4、为乙方制作个人信息卡,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主要疾病、联系方式等,供乙方外出时使用
5、甲方统一配备床上用品及其它日用品
6、负责对老年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或局部的保养和改造
7、对乙方外出就诊时所配置的生物制品、化疗针剂、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及非乙方就医配出的药物,甲方均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如乙方/或丙方需委托甲方发放药物,乙方需签订委托书并有交接手续,甲方接乙方最近一期医嘱执行,乙方使用药物后如出现异常反应,甲方有权紧急处置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9、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或丙方交来的非医嘱的零星散药
10、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如非甲方护理不当而造成的意外(如自杀、摔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