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论坛: :// guohang.org/bbs/dispbbs.asp?boardid=50&id=27245 船代培训讲义1. 船舶吨税船舶吨税是海关代交通部向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征收对象是外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但以下各种船舶免征:有外交关系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使用的船舶;有当地港务机关证明,属于避难、修理、停驶或拆毁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之泊定埠船、浮桥宽船及浮船;中央或地方政府征用或租用的船舶;进港后 24 小时或停泊港口外 48 小时内离港并没有装卸任何客货的船舶;来港口专为添装船用燃料、物料并在进港后 24 小时或停泊港口外 48 小时以内离港并没有装卸任何客货的船舶;吨税税额不满 10 元的船舶;在吨税执照满期后 24 小时内未上下客货的船舶。吨税分为 90 天期和 30 天期两种,由船方选择。税率是按船舶净吨位大小分级设置和收取的,又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目前世界上大局部航海国根本上都与我国政府签订了海运协定或贸易协定,协定中规定双方给予对方国家船舶优惠吨税待遇的都适用优惠吨税税率。机动船船舶吨税税率见下表〔非机动船略〕:船类型净吨位一般 90 天一般 30 天优惠 90 天优惠 30 天轮船汽船拖船等机动船500 吨以下3.151.502.251.20501-15004.652.253.301.651501-30007.053.454.952.553001-100008.103.905.853.0010001 以上9.304.656.603.30目前有 58 个国家与我国签订有享受优惠税率的相关协定。吨税执照在有效期内对所有中国港口均适用〔除台湾〕,因此对定期航行于中国港口的外籍船舶〔特别是定期班轮〕,委托方往往会选择三个月期的吨税〔收费标准大约是一个月期的一倍〕。代理在为船方办理吨税时应该向船方解释清楚,防止由于申请期限不当而额外多付费用造成委托方不满的情况出现。租家之间和租家/船东之间转让有效吨税的情况也时有出现。作为对台政策的一个组成局部,台湾有效吨税在大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除非证书上有敏感的政治问题,有时海关会拒绝成认〕。外勤在船开前必须把证书送交船方供其下一中国挂港继续使用,因未送交船方造成下港重新购置吨税的情况也曾发生过。2. 引航费和移泊引领费我国对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进出港引航和移泊引领,引航费根据相关港口的实际引航距离分类〔10海里为界〕按船舶净吨位〔拖轮按马力〕计收。超出锚地以外的引领〔国外也被称作深海引领,DEEP SEA PILOT〕其超出局部按标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