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和乐府诗 在中国中古时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时代,中央政府一直设置着管理音乐和歌曲的专门官署乐府,负责采集和编制各种乐曲,配诗演唱
这些配乐演唱的诗歌,就称为乐府诗,也简称乐府
乐府原指音乐官署,后来也用以称乐府诗
现存乐府诗数量众多,其中有不少采录民间歌谣,更多的是文人作品,两方面都有不少优秀作品
大量的文人作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民歌的影响
乐府诗原是配合音乐的,但后来许多文人作品,只是用乐府体写作,并不配乐
唐代的新乐府辞更是如此
秦代已有乐府官,但史籍没有具体记载,也没有诗歌流传下来
西汉以来,关于乐府的记载就具体了
西汉乐府官署有两个:一为奉常卿(即太常卿)统属的太乐,掌管雅乐,主要是传自周代的乐章;另一为少府卿统属的乐府,是汉武帝时建立起来的,专管通俗音乐,着重从各地采集民间歌曲,供帝皇和贵族们娱乐欣赏之用
汉武帝设立乐府,采集各地风谣,这一制度被以后历朝所承袭,在中国诗歌史上具有重要作用
它使许多优秀民歌赖以保存和流传,为古代诗歌输送了新鲜血液,促进了我国诗歌的繁荣和发展
东汉乐官承袭西汉,不过太乐令改称为大予乐令,乐府令改称为承华令
两汉演唱通俗乐曲的音乐人员,叫黄门鼓吹乐人
到曹魏时代,由于清商曲的发展,于太乐、鼓吹(性质相当西汉的乐府)两署外,又增设了清商署,西晋沿袭其制
六朝时代官制简化,东晋、宋、齐,仅设太乐署,统管雅乐、俗乐,至梁、陈于太乐外又增设鼓吹署
北魏、北齐,大致也设太乐、鼓吹两署
北周恢复古制,依照《周礼》建立官制,设立大司乐、小司乐等官
隋代设有太乐、鼓吹、清商三署,到唐代省去清商署,把它并入鼓吹署
汉魏六朝的通俗音乐叫清商乐或清乐,其歌辞为相和歌辞、清商曲辞,里面包含了许多优秀的民歌或文人作品
从曹魏到隋代,中央朝廷有时设立清商专署,有时由太乐或鼓吹署兼管清商乐,总之,清商乐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是很重要的
到唐代,新兴的民间歌曲和西域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