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编 号执行部门第 1 章 总那么第 1 条 目的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部门及员工。第 2 章 员工作息时间第 3 条 实行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周日休息。假设有特别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临床科室不得周六、日休息。第 4 条 上班时间为冬天每天 8:00—12、下午一三:00--17:00:; 夏天每天 7:30—11、30 下午 14:00—一八:00;第 3 章 员工考勤规定第 5 条 打卡地点:门诊导医台。第 6 条 打卡时间: 按上班时间打卡四次、市场人员早晚二次,院领导二次。第 7 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那么按旷工论处。第 8 条 所有员工实行指纹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签打卡理由,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签卡者每次各扣 10 元。第 9 条 医院每天又行政值班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查岗,值班领导核实犯规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第 10 条 如考勤卡损毁或丧失,须及时向医院办公室备案。第 11 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第 12 条 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 2 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第一三条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医院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 10 日前做出公示。第 4 章 出勤管理方法第 14 条 员工出勤管理方法如下表所示。类别说明执行措施迟到 2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5 元,到达三次者,罚款 10 元 5 分钟以上 1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一五 元 2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罚款 20 元早退 5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10 元,到达三次者,罚款 一五元 10 分钟以上 2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20 元 2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罚款 20 元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一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按员工日工资的 %计发事假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