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工作总结 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工作总结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法律依据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法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着力点。对法律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2024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2024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法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法律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2024 年中央办公厅出台工作指导性文件提出,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和军队系统之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部署,就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就备案审查作出重要阐述,明确指出备案审查制度具有两重基本功能:一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二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同时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也具有积极作用;明确指出备案审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立法工作看,它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工作的延伸;从监督工作看,它是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抓手,是监督制度的重要方面。 (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依据。对法律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给予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在内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修改的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