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作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概况: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部分项目进行室内设计
具体事宜参照项目设计合同或项目施工合同
二、 设计程序:1
设计费按项目设计合同计取
未签订设计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单独签署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图,并负责提案汇报
费用收取进度根据原设计合同进度收取
未签订设计合同的另行协商
甲方设计项目信息费(甲方提供项目信息收取相应的信息费用明细如下)序号类别百分比甲方责任1信息费百分比5%1,提供客户联系方式2信息费百分比10%1,提供客户联系方式
2,联系预约客户及安排汇报相关事宜
3,提供客户关键性需求信息
3信息费百分比20%1,提供客户联系方式
(甲方内部人员)2,联系预约客户及安排汇报相关事宜
3,提供客户关键性需求信息
4,负责催款及可决策与客户的合同签署
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
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效果图开始制作);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效果图完成)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 2 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